滁州市路橋工程有限責任公司人事檔案管理制度

發(fā)布日期:2009/9/29 9:32:40   作者:    來源:    閱讀:

 為了規(guī)范單位人事檔案管理工作,特制定本辦法。

第一章 管理體制
第一條、公司在編人員檔案委托上級主管部門保存。
第二條、公司聘用專業(yè)技術人員檔案委托本地人才交流中心設專戶保存人事檔案。
第三條、公司聘用機械駕駛員工基本信息材料由人力資源部組織存檔。

第二章 管理內容
第四條、人力資源部應根據(jù)上級主管部門安排,做好人事檔案的建檔工作。對于新聘用人員,應及時將人事檔案委托人才交流中心保存。
第五條、人員年度考核、職務及工資晉升、后續(xù)學歷學籍材料以及獎勵、懲罰決定等檔案材料應專門保管,定期存入人事檔案。
第六條、人員調出時,人力資源部應做好人事檔案調轉工作。檔案袋需密封蓋章,交由接收方人事部門。
第七條、人事檔案為密件,須合理存放,不泄露秘密,無關人員不得查閱。
第八條、因各種特殊原因,如調入人原單位管理不善而檔案丟失、毀損等,人力資源部負責按有關規(guī)定為其重新建立人事檔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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